产品导航   Products
安全常识生物醇油
时间:2014-11-27 07:10:28 作者:admin 点击:312次

 

 

      1、50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是作为特种设备来监管的,有关部门要求只能工业用户使用,落实钢瓶实名制并对每个钢瓶进行电子编号。严禁用户使用没有电子编号的流动小贩“倒罐”的液化气。2、10公斤、12.15公斤、20公斤容量的液化气钢瓶可用于居民家庭使用,使用中注意通风、防泄漏。3、鉴于餐饮、单位食堂为人员密集场所,液化气一旦泄漏爆炸将会造成巨大损失。《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》第四十一条规定:禁止餐饮服务经营者、单位食堂使用50公斤以上的压力罐装燃料作为烹饪热源;使用两个以上不足五十公斤压力罐装燃料的,应当分散使用,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。如没有可接入天燃气管网的,可使用不带压力的柴油或醇基燃料代替。
相关新闻